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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婚姻关系变化引起的拆迁纠纷处理

来源:仔深养生

法律分析:这个主要看是谁与谁的纠纷,是所有家庭成员跟拆迁部门的纠纷;还是说房屋权属在家庭内部的纠纷;还是说对于拆迁利益的分配,家庭内部有纠纷。

1、如果是家庭成员与拆迁部门的纠纷的话,涉及拆迁补偿的,可以通过复议,诉讼等程序来解决。

2、对结婚和离婚引起的补偿权的争议,原则可由其自行协商,除损害其他产权人和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外,拆迁人一般不予干预。如双方协商不成,可由其中的一方起诉,然后按人民裁判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或履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。

法律依据: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 第 为了保障、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,有下列情形之一,确需要征收房屋的,由市、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:

(一)国防和外交的需要;

(二)由组织实施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;

(三)由组织实施的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环境和资源保护、防灾减灾、文物保护、社会福利、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;

(四)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;

(五)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、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;

(六)法律、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   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   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   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   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   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   
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   
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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